李枫眼看着自己胸口的血洞自我愈合,最后只剩下一个与周围皮肤略有不同的粉红色印记。
这种违背自然常理的景象消失之后,李枫紧绷的神经才松懈了下来,一屁股坐倒在地上,开始整理头脑内的纷乱思绪意识。
他首先要弄清楚自己的身份,好好地活下去。
穿越是门技术活,有人一睁眼就是皇帝,有人一睁眼就木有小叽叽,这里面的区别大了去了,甚至还有些性别大反转的,真要那样的话夏尔宁愿再死一回。
虽然在生死边缘走了一遭之后,确定自己是个正常的男人,李枫已经感到非常幸运非常知足,对自己未来的生存环境没有太高的要求,但谁也不愿意自己是个在社会最底层苦苦挣扎的苦逼不是。
从白手起家的平民奋斗成大富大贵的豪门固然非常有成就感,但如果有可选择的话,李枫还是希望能活的懒散一些,坐享其成无忧无虑,做个幸幸福福的富家小子。
半晌过后,李枫长长的出了口气,心中喜忧参半。
忧的是他在自己的脑海意识中发现了明显是那个“神秘女声”留下的意识痕迹,要求他半年之内必须给她搜寻到一件“神性物品”。
至于什么是神性物品,夏尔的记忆中没有任何印象,但是那缕意识痕迹给他留下了明示,夏尔的身上现在就有一件神性物品,而且以后如果夏尔遇见了“神性物品”的话,也会出现特殊的感应指引。
李枫伸手入怀,把一件挂在脖子上的吊坠扯了出来。
这是一件白金色泽的金属吊坠,植物藤蔓样式的花纹细密繁复,层层缠绕成了一个镂空的纺锤形,提在手中沉甸甸的不知道是什么材质。
“谢瓦利埃之坠!”
李枫捻动着吊坠的链系,看着它缓缓旋转着绽透出自然亲和的气息,跟自己有了一种莫名的神秘联系。
“神秘女声”给李枫留下了召唤自己的方法,是让这个吊坠沾染上自己的“心头血”,就可以跟她建立刚才那样的意识联系。
“看来,刚才就是这件吊坠沾染上了我心脏的鲜血,才让那个强大的未知存在注视到了这里。”李枫想起刚才自己心口的那个血洞,好似明白了一些什么。
按常理来说,这个神秘的存在给予了李枫“全新的生命”,他应该感激涕零才是,但是李枫对她的感觉更多的是畏惧,而不是感恩。
一个可以轻易影响你的意识和思想的存在,李枫不怀疑她可以随时取走自己的生命,这种命脉掌握在别人手中的感觉实在是令李枫心里不踏实。
“算喽!能活着就是赚到了,况且我还是个贵族老爷,有初(夜)权的那种哦!”
已经在社会上打磨了很多年的李枫早就学会了自己开导自己,想起自己现在的新身份,心里的忧虑很快就被喜悦给掩盖了过去。
李枫现在不叫李枫了,而是尊贵的巴约纳伯爵,夏尔.谢瓦利埃大人,一个年方十七岁的实地伯爵。而且还是洛林侯爵、迪克勃利子爵、法兰萨克子爵、诺恩子爵等头衔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手下拥有几十万领民的实地大贵族。
至于夏尔.谢瓦利埃为什么在未成年的年龄就成为实地伯爵,还有着这么多的头衔,这还要从夏尔.谢瓦利埃的死鬼老爹布尔曼.谢瓦利埃说起。
布尔曼.谢瓦利埃侯爵是佛伦斯王国的世袭侯爵,拥有着富庶的洛林侯爵领,另外还有着巴约纳伯爵领、迪克勃利子爵领、法兰萨克子爵领等领地,也就是说布尔曼.谢瓦利埃不但是洛林侯爵,还拥有着巴约纳伯爵、迪克勃利子爵、法兰萨克子爵等附属头衔。
而作为布尔曼.谢瓦利埃的唯一嫡子,夏尔.谢瓦利埃一出生就被赋予老爹巴约纳伯爵这个附属爵位的使用权。在两年之前更是通过贵族院正式让夏尔.谢瓦利埃继承了巴约纳伯爵这个实地爵位,作为给予自己心爱儿子的订婚礼物。
毕竟当时布尔曼.谢瓦利埃还没死,正当盛年的他可能还要活很多年,万一再有儿子的话偌大的家产还不知道怎么分配,提前给夏尔.谢瓦利埃一大块领地,也算是对自己的亲家表示对这桩婚事的看重。
虽然根据大陆几大王国的共识,“伯爵夫人”这个身份即是贵族爵位,社会地位跟伯爵大人是相同的。但是一个五十岁才能继承领地的虚衔贵族夫人和一个二十岁的实地贵族夫人,那在贵族圈子里的身份差别可不是一星半点。
当然了,在外人眼里,这也许是布尔曼侯爵对未来儿媳妇的一份补偿,因为夏尔.谢瓦利埃在八岁的时候,不知抽了什么风竟然跟人比赛赛马,然后“不慎”落马摔了下来,从一个王国公认的天才少年变成了智商欠缺的可怜虫。
虽然侯爵大人和曦光教会都声称已经找到了治愈夏尔.谢瓦利埃的办法,但是这么多年以来夏尔.谢瓦利埃除了身体越来越胖之外没什么令人振奋的变化。
李枫所接受融合的夏尔.谢瓦利埃的记忆,也分成了清晰和模糊两部分,八岁之前的比较清晰,那时候他是人们眼中的天才,收获了所有人的羡慕目光。
而八岁以后的记忆就大部分是模糊的。其中偶尔有比较清晰的片段,比如夏尔.谢瓦利埃自己照镜子时候的样子。
满脸的哈喇子,婴儿肥的双下巴,大熊一般的肥硕身躯,再搭配上弱智少年那特有的纯真表情,就是夏尔.谢瓦利埃以前的尊容写照。
再比如周围的众人对着他投注过来的躲闪眼神,尤其是那些善良的女性,不出预料的对他报以怜悯、可惜、或者玩味的眼神,让以前的夏尔.谢瓦利埃记忆犹新。
“唉!美中不足啊!看来要减减肥了!”
李枫双手撑地从地上爬了起来,看着现在这幅明显比以前的自己大两号的身躯感叹了一句。
抡动胳膊,扭转腰肢,活动了一下身体,李枫感觉身上基本没有什么疼痛的地方,而且这幅身体的力量和灵活性还出乎意料的好。
“嗯!这是一副类似于功夫熊猫敖日格勒的身躯,有力量、有技巧,除了不怎么漂亮之外没啥毛病,只要再合理的控制一下饮食,变成一个英俊的男人应该不难。”
李枫一边活动着身体一边打量着周围的环境,把附近的情形更清楚的看在眼中。
他发现自己所处的位置是一条狭窄的山谷,一大群鲜血淋漓的死尸以李枫为中心团团把他围住,摆出了各种死亡姿势,狰狞的面目表情搭配上死人独有的煞白肤色,营造出了爆表的惊悚度,让李枫的头脑和后背一阵发麻。
一根歪歪斜斜的旗杆插在地上,上面的红黑两色旗帜已经破损的不成样子,偶尔有风吹过,就会倔强的飞舞起来,试图展现它曾经拥有的色彩和荣光。
地上的死尸身上都穿着李枫没见过的盔甲和衣服,盔甲跟某种网游中的盔甲有些类似,但是样式更加简洁,没有耀眼的亮色,没有夸张的棱角,不张扬也不炫酷。
从他们的服色装备上分辨,可以很明确的区分出敌我,其中围绕李枫的己方战士们只有不到百人,他们身着式样划一的金属盔甲,盔甲外面的战袍上都有统一的花纹标记,武器以冷兵器为主,也有几只超大号的火枪类武器,简单而笨重,充满了粗制滥造的粗犷风格。
敌人一方的人数要多得多,起码有近千人,不过装备就要远逊于己方,大部分是金属和皮革混杂的,显得非常粗糙,他们的武器有些杂乱,冷兵器中夹杂着数量不少的火枪,只不过火枪的样式和大小跟夏尔一方的火枪比起来显得有些......袖珍。
敌人有着统一样式的帆布裤子,统一样式的麻布战袍,显然是有组织的正规军队,给李枫的感觉好似更接近热武器初期时代的骑兵部队。
如果说李枫的人是中世纪的骑士的话,敌人一方就像是近现代的火枪兵。
不过从战争的结果上来看,李枫一方的重甲骑士要比敌方的火枪兵精锐的多,具有压倒性的战力优势,以不足百人的规模跟十倍于己的敌人拼了个同归于尽。
李枫极目四望,发现在这片战场上,幸存者除了自己之外,就剩下几匹零散的战马了。
有两匹战马徘徊在自己的主人尸体旁边,不停的发出稀溜溜的悲嘶,其余的战马则在远处啃食着树叶青草。
李枫对远处一匹异常高大的黑色战马很有印象,料定了那就是属于自己的战马,连忙打了个呼哨,嘴里飚出了一大串自己听着都惊讶的外语。
“嘘!嘘!法尔曼,老子还没死呢!你个没心没肺的家伙,赶紧给老子滚过来!”
几匹战马听到了李枫的呼哨声,全都支起耳朵看了过来,然后就在李枫惊讶的眼神中掉头就跑,那头高大的黑马跑的尤其最快。
“我去,啥意思?”
李枫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坐骑顺着山谷跑没了影儿,半天之后才低头看了看自己肥硕的身躯,还有地上散落的那套明显特制的厚重大号盔甲,好像明白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