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都,白昼。
武侯府汇昨夜巡夜之情况,于卷轴上落笔“神功元年三月十九日,太平。”
唐云乘坐马车进入神都城的时候,正是这座城池最为繁荣的时刻。街道两旁摆满了热闹的商铺,天南地北的口音在耳边回旋,所望之处都是雕栏玉砌的锦绣楼阁。
“总算见到一个像人待的地方了。”
唐云从兜里取出一支香烟点燃,烟草的烟气回旋于九天之上,他最后一点来自现代的东西也随之燃尽。
吸了几口,满嘴的霉味,漠北那地方环境恶劣,能把这支烟完整的保存到现在,着实话费了他不少心思。
不舍的看了一眼手中的烟,唐云还是掐灭,放回自己的口袋里。
他来到这个时代已经十二年了,感觉就像一个游客,突兀的来到这里。
这是一个陌生的时代,一个唐云从来没有听说的时代。
唐云闭上眼睛,脑袋里回响的便是一阵战马嘶鸣,喊杀震天。
唐云穿越在一个难民的身上,因战争流离失所的难民。
很奇怪的是,他身上的衣服、物品没有变,但人却变成了另一幅模样。透过平静的水面,唐云瞧见的是一张陌生的、稚嫩的面孔。
唐云被北荒军捉去北面当战奴,途径漠北的时候,他逃了出来。
他的一身运动装被当成奇装异服给抓进了军营,好在他字正腔圆的江南话成功救了他,于是成了漠北边军一小卒。
能活着,就是好的。
唐云努力适应自己古代人的身份,为的不过是生存二字。
漠北一待,就是十二年。
唐云从士卒升到了佰长,又被封为宣节校尉。
这十二年,唐云从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三好青年,变成了一个杀戮无数的屠夫。
神功元年,唐云率军偷袭北荒军一个军营,摸黑剁了对方一个将领的脑袋。等第二天才知道,这人是北荒军主将赫连乐章。
北荒军群龙无首,大周军长驱直入,斩首十万,大胜!
唐云被大将军放在功名录的第一位,快马报于神都朝廷,很快朝廷便派来使者,招唐云入京面圣。
“唐云小子,你的造化到了!”大将军坐在椅子上,笑呵呵对唐云说着。
像他们这样的边军,战死沙场埋骨边疆是宿命,但若是能进京面圣,那飞黄腾达,便可以预见了。
唐云抚摸了一下受伤的戒指,戒指上雕琢了一副狰狞的鬼脸。这是从那个赫连乐章手上摘下来的。赫连乐章的军牌和虎符被当作战利品上归朝廷,但这戒指,按照边军的规矩,归唐云所有。
戴着这枚戒指,唐云能看见许多奇怪的东西。
比方说……妖。
“都说神都在天子脚下,赫赫皇威震慑万物。想来这妖,都不敢过来。”唐云从车窗向外看,一切如常。
来的时候,看见一个戾气很重的妖,不过好在陆阳和这些东西打交道多了,趁着机会逃走。
神都周围,出现这事……
唐云胡思乱想的时候,马车在皇城门前停住。接送他的人脸色冷漠的说:“下车,跟紧。”
这人是个宦官,对于这种封建帝王时代的产物,唐云始终保持着好奇。跟随在他身后,穿过高高巍峨的宫墙,寂静的只剩下了两人的脚步声。
“见陛下,须离凤台二十丈之外,不得直视陛下龙颜。你是此次北征功臣,陛下特许不用跪拜,但也需鞠躬致意。”宦官对唐云嘱咐道。
两人是从中书省向承香殿走去,行至半路,却见一群宫女簇拥着一位身着宫装的女子漫步走过。
唐云瞥了一眼那女子,却和他年龄相仿,年轻白皙的皮肤晃人眼睛,俏丽的容颜,特别是那双冷峻冰霜的媚眼,着实让唐云愣了一下。
边关戍守三年,放眼望去都是五大三粗的汉子,何曾见过这样的美人。唐云自诩不是什么正人君子,但这样直愣愣看一个女孩子,唐云也意识到自己失礼了,赶紧鞠躬。
宦官直接跪倒地上:“奴才见过萧待诏,这人是陛下召见的。初次面圣不懂规矩,还望待诏恕罪!”
女子也不知道听没听见宦官所说的话,直接从他身边越过,身后的一群宫女紧随其后。
好一个冰山美人。
唐云想起前世自己所追过的女神,作为一群追求者中的一个,女神对他露出最多的表情,就是这样。
“老实点,这不是你们漠北,乱看的话,同样会送命!”等那女子走了很远,宦官才站起身,瞪眼对唐云警告道。
顺着肃章门进入到内宫,宫人便多了起来。
宦官在门前停住,挥挥手道:“记住了,见到陛下要严谨小心!”
百福殿很大,朱红色的漆柱上有蟠龙浮刻,庄严雄伟。
女帝就坐在桌案前,方才那冰山美人还在旁侍立着,瞥了一眼唐云,却没有在意。
进入这大殿,唐云就将宦官叮嘱他的话忘个一干二净。上天之子,在唐云看来不过是封建统治者对自己的尊称罢了。作为一个现代化洗礼的人,对于帝王虽然尊敬,但却少了一分敬畏。
“见到陛下,该有的礼仪,王忠没有教给你么?”冰山美人开口了,声音充满着冷漠。
“是朕准许他不跪的,他是北征的功臣,给我大周立下大功,见朕不跪是应该的。琴儿,你先下去吧。”
女帝的声音很柔和,忽然对唐云说道:“抬起头,看着朕。”
唐云这才敢抬起头,却瞧见一个绝美的妇人看着他。据说女帝已有四十多岁了,却显得十分年轻。一张白皙俏美的脸上略施粉黛,眼角略带一些皱纹,却显得端庄雍容。纯金铸成的凤簪垂下珠子,仅仅穿着一件素白色的袍子,边缘却绣着细致的龙纹。
唐云曾经在杂志上见过不少的封面女郎,都市佳人,虽然都是绝美的,但却少了一分韵味。
冰山美人从唐云身边经过,一阵香风缭绕。
“据说你是江南人氏,为何会到漠北边军去?”女帝问道。
“微臣本是江南临州人,向北逃难的时候无意间被北荒军捉住,因此……”唐云将自己身世和女帝说明。
说到逃难,女帝的脸上忽然带着一丝伤感。当年北荒军偷袭中原,富饶的江南之地防御空虚,被北荒铁骑杀戮一空,无数人家破人亡。
那是大周的耻辱。
女帝说道:“唐爱卿在漠北战功卓越,朕心甚慰。朕已经置信罗景耀,将你从漠北军调回京城。从明日起就在内卫任职吧,朕提拔你为骁骑尉,让王忠给你在神都安排座宅院,就别在漠北受苦了。”
唐云鞠躬道:“臣叩谢陛下隆恩。”
离开百福殿,那个叫王忠的宦官一直等在外面,女帝承诺的事情,早就已经拟好了圣旨。如今官服和宅院都已经准备妥当,效率高的可怕。
“这座宅院是夏部尚书杨懿大人的一座宅子,五进宅院,陛下特意给你请了一些婢女来打理宅院。”王忠告诉唐云宅院的住址,并强调这样的宅院,在寸土寸金的神都城十分难得。
……
萧千琴处理完门下省的事务,带着一摞奏章轻放在女帝身旁。这位女帝身边的贴身女官,深得女帝信赖,素有“内相”之称。
女帝旁边还放了一张圣旨,萧千琴瞥了一眼,忽然轻声道:“陛下,他不过是漠北边军一军兵,这样随意就调到内卫,恐怕有些不妥。”
“资历差些,但能力足够了。”女帝随手拿起一件奏章递给萧千琴。
萧千琴拿起奏章,细细查看了一番,忽然惊呼道:“赫连乐章是他杀的!北征首功也是他,名列罗大将军之上?”
“唐云当时是一个校尉,手下不过三百余人。赫连乐章单单护军就三千,更不要说他身处北荒军重兵镇守的大营。罗景耀到的时候,整个北荒军大营燃起了大火。唐云带着几个漠北军军兵,在一地尸体里找寻未死之人。”女帝轻声道。
萧千琴不再说话,她经历过战乱,自然知道战争有多残酷。
三百人偷袭三千人的大营,绝对没有说的那般轻巧,这几乎是壮烈的赴死。
“这太莽撞了。”萧千琴叹道。
女帝摇摇头:“罗大将军不知道他的行动,实际上他们属于漠北军中的‘猎狼卫’。”
“臣从来没有听说过漠北军有这样的一支大军。”
“不算是大军,他们是由漠北军里最阴险、最凶狠的人组成,人数不足千人。军令对他们不适用,他们在北荒到处杀人,不择手段。”
女帝喃喃道:“在袭击赫连乐章大营之前,唐云的人已经灭了北荒军的三个卫所。三百人杀入三千人的大营,居然杀的赫连乐章毫无还手之力。
京城如今有不少人蠢蠢欲动了,朕需要一头狼,来震慑住他们。”
“但他还是太年轻了……”这句话萧千琴藏在心里,没有说出来。她的视线忽然落在另一个奏章上。
这是内卫关于唐云的调查。
“祖籍江南道,临州……”
她没有想到,在这里遇见了故乡之人。
她的拳头不由自主的紧握,呼吸渐渐变得急促起来,再往下看。她的心狂跳不止,一段尘封已久的记忆如泉水般涌现。
大周三千七百万人,重名的人多不胜数。
但,同一地方,同一名字,又让她的心重新燃起了希望。
萧千琴的目光忽然变得恍惚起来,思维仿佛跳跃到了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