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冒险家
络腮胡帕丁森将爱德蒙抓了个正着,连累的贝克尔也一起吃了挂落,两个人被罚在晚上打扫道场。笔%趣%阁xs.062m.com
虽然觉得奥诺雷不会在意,贝克尔还是叫一个住在霜月村的学生帮忙告诉酒馆一声,他可能会晚点回去,回头一见爱德蒙正拿着扫帚乱舞,一个人耍的开心,有些奇怪的问道:“我这两个月都没见到你回家,你父母就这么放心你一个人在道场?”
“我妈好多年前就去世了,我爸出海还没回来呢。”爱德蒙小孩儿一样呼呼哈哈的挥着扫帚,有些无所谓的说道:“我回去也是一个人住,还不如住在道场里,这比我家热闹。”
“你父亲就放心你一个人留在家里?”
“他出海还没回来呢,又不知道我现在一个人在家。”
贝克尔刚想问“你母亲不是好多年前就去世了吗”,不过他说话习惯先在脑子里过一遍弯,马上明白了爱德蒙这句话背后的意思。
就这个世界海贼横行,海军也良莠不齐的环境,爱德蒙父亲出海几年还没回家,基本上可以宣判死刑了。
贝克尔前世也是父母意外去世,早早缀学养家的,对爱德蒙顿时有了几丝亲近。不过爱德蒙平时虽然一副大大咧咧的模样,但从对待道场内其他同龄人的态度就可以看出来自尊心很强,贝克尔也没露出什么同情的神情来可怜爱德蒙,况且看爱德蒙的语气和神情,似乎还认为自己父亲会回来。
贝克尔不想继续谈论这个话题,就招呼爱德蒙去打扫室内训练场,将话题岔开,谁知两人走了一会儿,倒是爱德蒙似乎憋不住一般,先行捡回话题,带着点怂恿的问贝克尔道:“你怎么不问我父亲出海是干什么的?”
贝克尔奇怪的看了他一眼:“你父亲做什么的?”
“冒险家!”爱德蒙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对贝克尔微微扬起下巴,很是欠揍。
贝克尔脑海中不由自主的冒出了贝尔格里尔斯的形象,奉承道:“了不起,了不起。”
爱德蒙下巴扬的更高,也不知道从身上哪里变出两本又薄又破的书来,凑到贝克尔身边,语气神秘的炫耀道:“这都是我父亲写的书。”
还写过书?贝克尔顿时对爱德蒙素未蒙面的父亲高看了两眼――文化人啊!
贝克尔心中也有些好奇,就接过两本书翻了起来,一本《玻璃珠岛的旅行》(注1),一本《珍兽岛惊魂记》,作者都是卡索维茨.丹尼尔,两本书不知道在爱德蒙那里放了多少年,看得出来爱德蒙平时也经常翻看,以至于两本书都泛起了毛边,封面也都有些破破烂烂了。
贝克尔翻了一会儿,结果越看越觉得又哪里不对劲,将两本书翻来覆去的检查了一番,果然发觉两本书除了书名和作者名之外,出版社信息之类的东西全部都没有,难道这个世界没这习惯?就算是前世古代也有印刷工坊之类的信息吧?
贝克尔试探性的问道:“这两本书都这么旧了,你怎么不换两本新的?”
“哪来新的?”
“去书店买啊。”
“书店没卖的,这书没能出版,这两本都是我父亲自己想办法印的。”
贝克尔这时倒是有些好奇了,他翻了翻书,不做假的问道:“书写的不错,怎么没能出版?”
“我爸是海贼,没人敢印,印出来书店也卖不了。”爱德蒙挺理所当然的说道。
“啊?”贝克尔张了张嘴,脑海中的贝尔格里尔斯形象破碎,变成了杰克船长的模样:“你不是说你爸是冒险家?”
“海贼不就是一群冒险家?”
“这……,当海贼是挺冒险。”
“我和你说……,”爱德蒙小心翼翼的将两本书收好,又做贼一般四处看了两眼,见周围没有大人,方才挺胸凸肚,咳嗽一声,做出一副豪情万状的模样:“我将来,也是要出海做一名海贼的!”
看他神情和小时候上学,老师问长大后想做什么时,同学们回答“科学家”“宇航员”时的神情一般无二,贝克尔一时颇为惊讶爱德蒙的中二,没有说话。
爱德蒙眼见贝克尔被自己的豪情成功“镇住”,不由亲近的搂着贝克尔的脖子,神气活现的说道:“道场里的人我都看不上眼,帕丁森他们这些大人都太暮气,一点冒险精神都没有,其他小孩儿实力又太弱,最重要的是一点苦都吃不了。”
爱德蒙做老气横秋状,拍了拍贝克尔的肩膀:“我当初看你没大人陪着一起来,就知道你和道场里其他小屁孩儿不一样,这两个月经过我一番观察,发觉果然如此,你又能吃苦,剑术进步的又快,干脆将来和我一起出海当海贼,我可以让你当我的副手,给你个副船长当当。”他摇头晃脑,一副一般人我不和他说的模样,语气还带着点期许。
贝克尔心里则“靠”了一声,他堂堂一个穿越者也只是想着在道场里培养班底,还没真正下手收小弟,就先被一个还没成年的土著当小弟拉拢了?简直是可忍孰不可忍。
贝克尔撇嘴道:“你理想这么远大,可惜没生在索马里。”
“索马里?那是哪里?”
“海贼之国。”
爱德蒙瞪圆了双眼,有些震惊的道:“还有这种地方?我怎么没听说过?”
“你没听说过的东西多了去了,”贝克尔颇为小心眼的给他泼着冷水,“海贼有什么好当的,成天被海军追,海军也不是女人。”
贝克尔对海贼的固有印象主要来自于前世和当初黑礁村的经历。他前世所生活时期的海贼就不用提了,一盘散沙、流寇就是贝克尔对当初黑礁村的海贼的评价。
贝克尔倒不介意成为海贼,但却不想落得这般摸样,近代欧洲早期的大海贼、大海枭的兴起不光因为航海贸易的兴盛,有利可图,还在于欧洲一些国家对于海洋霸权的争夺带来的不稳定因素,诸如亨利.摩根,弗朗西斯.德雷克等许多知名海贼,更是英西对抗的间接受益者,身份更是亦官亦盗,许多武装商船的身份往往视情况和对象在“商人”“海贼”之间来回切换。
这个月洗劫了西班牙码头,下个月也许就被英国女王赏赐,就算如爱德华.蒂奇一样连英国海军都得罪了,大不了就跑到美国销赃,顺路还能把航线上的商船劫了。
就贝克尔如今所知,这个世界虽然也分为一个个王国,但上面还有一个大政府,海军由政府统一管辖,海贼虽然依旧杀不胜杀,但却没有哪个王国敢支持海贼,更没有如英西战争一般利于海贼壮大的土壤――起码在东海如此。
换句话说,海贼在东海,连销赃和补给都是一大难题。
“你连个渔船都没有一艘,拿什么当海贼?”贝克尔继续泼冷水,“就算我和你出海,我们两个也出不了海,你会治病?你会看罗盘和航海图?没医生,没航海士,咱们两个会死在海上。”
“哇!”爱德蒙一脸真诚的佩服,鼓了鼓掌:“你果然是个人才,我拉拢你是对的,这些我都没想过,你有办法吗?”
“你这么多年就没考虑过这些?”
“其实关于船这方面我也有过一个主意,但我觉得你要是有点子,肯定比我的主意好。”
“你有什么主意?”
“抢!”
贝克尔扯了扯嘴角,就爱德蒙这德行,打死他也不会跟他去做海贼,他倒是有主意,却也不会和爱德蒙讲,随口应付道:“我也没什么好办法。”
贝克尔如果一定要当海贼的话,肯定要先在大海贼手底下实习观察一番,这就像创业一样,稳重点没本钱乱挥霍的肯定先去同行那里取经,把行业里面的道道弄清楚,情商再高一些,还能顺便挖挖墙角。
海贼这个“行业”,国外的有爱德华.蒂奇作参考,国内则有郑芝龙为例子,背靠大海贼,哪怕一开始只是个基层,也是一个重要的起点,比完完全全一穷二白打天下容易得多,心狠手黑一点,等自己本钱压过原本靠山,学晁盖直接并了也不是不可能。
爱德蒙似乎有些不信贝克尔没主意,正要再问,抱着一堆新竹刀的耕四郎突然走进了室内训练场,他顿时住嘴,他也担心自己的海贼“理想”被大人知道会遭到训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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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玻璃珠岛,原著扉页故事中黑猫海贼团擅长催眠的赞高曾去过那里,与“铁拳”霍波迪尬舞,两人结识,后来加入海军。另一方面,流行服装品牌“doskoipanda”总店位于东海玻璃珠岛,这个品牌服装价格昂贵,一件t恤就要一万贝利。从尬舞比赛和流行品牌总部所在来看,该岛应该很是繁荣。